联合国安全理事会(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),简称为联合国安理会或安全理事会,是联合国下属的六个主要机构之一。其组织形式使之可以持续地工作,而安理会每一理事国都必须始终有一名代表驻在联合国总部。其是唯一有权采取军事行动的联合国机构。

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成立于1946年1月13日。1946年1月17日,其在伦敦威斯敏斯特的教堂大楼举行第一次会议。其后,其将其永久地址设在纽约市联合国总部。其还曾前往许多城市开会,197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亚的斯亚贝巴,1990年在巴拿马的巴拿马城和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。
根据《联合国宪章》,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。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,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。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。安全理事会还建议大会任命秘书长和接纳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。安理会还与大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。

安理会在接到一项威胁和平的投诉时,通常采取的第一个行动是建议当事方尝试以和平手段达成协议。安理会可以:提出达成此种协议的原则;在某些情况下进行调查和调解;派遣访问团;任命特使;请秘书长进行斡旋,以实现争端的和平解决。

当争端导致敌对行动时,安理会首要关注的是尽快制止敌对行动。在这种情况下,安理会可以:发出有助于防止冲突升级的停火指示;派遣军事观察员或维持和平部队,帮助减少紧张程度,隔离敌对部队,并建立可寻求和平解决问题的安宁环境。除此之外,安理会还可选择各种强制执行措施,包括:经济制裁、军火禁运、金融惩罚和限制以及旅行禁令;断绝外交关系;封锁;乃至集体军事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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